余晚微愣,她没想到那天魏邵竟然也去了。
“我担心你有事,所以去现场找你。”魏邵没有等余晚问自己原因,自己补充了一句。
余晚张了张嘴,不知该说什么。她和魏邵认识三年,一直当他是个很好的老板,他在业务上很优秀,为人又随和,是她跟过的最好的老板。
有时,他对自己的关心会表现得比老板对员工的关心更多一丢丢,但余晚从来没有多想。可现在,她却不能不多想。
他在意她跟厉深的关系。
总不能因为他是厉深的粉丝吧?
余晚一时没有说话,办公室内安静了一会儿,魏邵才再次开口:“上次胡娇的婚礼,厉深说载你一起走,我就隐隐觉得他和你的关心不一般,应该不止是邻居这么简单吧。”
余晚沉吟过后,对魏邵道:“厉深还在读大学的时候,我们曾经在一起过。”
魏邵愣了一瞬,在他的构想里,这个故事是从厉深和余晚在郭盖的婚礼上认识开始的,没想到,他们的故事开始得比他以为的早很多。
“所以厉深的那个大学时期的女朋友,就是你?”这个结论在魏邵今天决定开口问之前,是怎么也没想到的。
“对。”余晚现在已经完全冷静了下来,“不过我们在他大学毕业之前就分手了,现在也没有谈恋爱。”
魏邵自觉这个问题令余晚不怎么高兴,便道:“不好意思,我不该打听你的私事,只是这件事,我真的有些在意。”
“没关系,那我先出去了。”余晚抱着电脑,退出了魏邵的办公室。
坐到自己的办公间,余晚靠在椅子上,无心工作。有了魏邵可能喜欢自己这个认知后,她再回想以前魏邵做的很多事,便觉得都不像原来那么单纯了。
魏邵很优秀,长得帅又有钱还有能力,其实公司里很多女员工都把他当小说里的霸道总裁,而自己,当然就是小说里的女主角了。
但余晚从来没有这样想过,因为她心里一直装着厉深。可是魏邵真的会喜欢自己吗?他不像厉深,认识她的时候还是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大学生,余晚一直觉得,她能把厉深拿下,纯粹是因为下手够早……
要是换了现在,厉深说不定看都不会看她一眼了。
而魏邵不同,她和魏邵认识时,魏邵已经是一个成熟并且事业小成的老板了。他那样的男人,见过的女人不知道有多少,自己在里面算是很不起眼的一个了吧。
难道说她对自己的魅力一直没有认识清楚?
……还是先别自恋了,如果魏邵真的对她有那方面的意思,她以后该怎么和他相处呢?
这个问题比余晚遇到过的所有婚礼难题都难,她思考了一天都没得出结论。眼见着快要下班了,她决定先收起思绪,去跟厉深吃了饭再说。
还没出办公室,电话铃就响了起来,余晚看见来电人是李锐,心里就有些不好的预感。
今天她虽然心乱,但还是没忘记该做的工作,她又给谭萍打了电话,跟她确定方案是不是所有人都同意了。当时她的回答是肯定的,但现在李锐的电话,很肯那个是要告诉她什么噩耗。
“李先生,你好。”余晚鼓起勇气,把电话接了起来。
“余小姐,不好意思,这边出了一点事。”李锐的口气听上去很着急,一点都不像只出了“一点事”,“谭萍跟我妈大吵了一架,现在说不结婚了。”
余晚:“…………”
行,她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。她稳住心绪,问他:“是怎么回事?是因为婚礼方案的原因吗?”
“对。”李锐说到这个,自己也有些后悔,“当时你拿过来的那个方案,我和谭萍都很满意,谭萍的父母也同意了,就是我妈不答应,她说婚礼没有红色,还怎么算是婚礼。我以为我和我爸可以说服她,就跟谭萍说的她同意了,没想到谭萍今天又自己联系了她,两个人谈崩了。”
余晚:“……”
大兄弟,没这金刚钻就不要揽这瓷器活啊!固执的母亲她见得多了,她自己最有发言权,她们的观点,哪有那么好改变。
“你别着急,谭萍说不结婚了,肯定是一时的气话,问题还是要解决的。”
“我也这么想,但现在两个人对婚礼的理念完全不一样,我就想问问你,还有没有别方案可以两全其美?”
余晚吐出一口气,问他:“你妈妈对婚礼的要求,是不是只要是中式、必须有大红色?”
“对对。”
“你确定吗?”
“这次真的确定,只要是大红色的中式婚礼,她就同意。”
“那行,我重新再做一个设计出来,拿给谭小姐看。你知道她现在在哪里吗?”
李锐道:“知道,在我们经常去的会所喝酒,她现在不接我的电话,也不想见我,只能麻烦你去找她了。”
“我知道了,那先这样,我见了她之后再和你联系。”余晚挂断和李锐的电话,又给厉深发了条消息过去。
余晚;对不起!!今天突然出了点事,我要马上赶方案去见客户,晚上可能来不及吃饭了!
厉深这会儿已经在家洗完了澡,正在挑选晚上吃饭的衣服,看见余晚的消息,他的眉头便一蹙。他回拨了一个电话过去,余晚已经重新打开了电脑,坐在了办公桌前:“厉深?真的不好意思,要不我们改在明天吃饭吧。”
“可是明天你的生日就过了。”
“没事,反正就一起吃饭,是不是生日不重要。”
余晚这句脱口而出的话,意外的取悦了厉深,厉深的心情比刚才好了许多,开始继续捣鼓自己的衣服:“这样吧,我还是先去餐厅等你,他们要十点才关门,你如果能赶过来,就尽量过来。”
“啊?这样你会不会等得太久了?”
“没关系,老板本来就是我的朋友,大家也可以聊聊天。”
余晚知道餐厅老板是厉深的朋友,因为他约的餐厅,就是当年他们租的房子附近,生意最好的一家。
这家店的菜在他们住的那附近是最贵的,但光顾的客人还是很多,余晚一直想去吃,但又嫌太贵,迟迟没有去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