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安晓认为错是绝对存在的,是人体的寄生虫,附在骨髓里,混在血液中,剔除不了它。
胆小懦弱的人,五脏六腑会滋生出成千上万的蛆虫,白森森的,密密麻麻,不断地啃噬血肉,直到鲜活跳动的心脏被裹上厚厚一层,白森森的一片,就结束了。
没有人值得被原谅。
但她想活下去,活到头发花白,世界终结,甚至只剩下她一个人。
孤独比不上活着。
程安晓脱光衣服,站在花洒下。热水抚过每一处皮肤,毛孔舒展,带走里面积攒的汗液、唾液与精液,顺着脚底板溜进下水道,汇集进地底最肮脏的一处。
这样她又变成干干净净的人了。
她仰起修长白皙的颈项,张开嘴,热水进入咽喉,滑进肚子里,整个人又是暖的了。
每次和蒋有泽上完床,她总是很渴,渴得喉咙干疼,充满血腥味,也很冷,全身发着抖,脚趾发麻,毛孔一张一合。
只要从蒋有泽那回来,程安晓第一件事就是洗澡,洗净身上男人的味道,可能是蒋有泽的,也可能是其他陌生男人的,可能是一个人的,也可能是两个、叁个、四个……
这取决于蒋有泽的心情。
心情好的时候,他还会对她宽容点。
心情差的时候,他会把她当成玩具丢给任何人。
仔细想来,心情好坏不是标准。只凭随口一句话。
程安晓脱去育英高中的校服,换上稍显成熟的裙子。刚出校门,就看见蒋有泽的车。
她像蜗牛一样蠕动至车前,后车门正好打开。
程安晓干净利落地坐进去。
自车门打开,蒋有泽就目不转睛地盯着她,看不出任何情绪。
程安晓才发现,车里除了司机,多了一个人,是那天那个男人,满脸狠戾和清高。
清高,他说她真脏,他嫌弃她被很多男人上过。
是的,他真的很清高。
因此他不像其他男人会直接上了她。
程安晓不知道是该感激他还是唾弃他。明明他的眼神充满欲望,明明他的裤裆快撑破了。
呵,假仁假义装模作样的男人。
在程安晓盯着夏郢后脑勺上极短的头发时,蒋有泽一把掰过她的脸,探究地打量。